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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申请细则

 

   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会救助申请细则

  一、 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为资助儿童先天性体表缺陷治疗而创办的慈善组织。为确保资助工作规范、公开、透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资助对象基金会的资助对象为贫困家庭的先天性体表缺陷患者。在特殊情况下,救助范围可扩大到成年人(“特殊情况”由基金会负责解释)。

  三、 资助原则

  (一) 基金会承担患者的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二) 基金会承担患者先天性缺陷器官的功能性修复手术。“特殊情况”可扩大救助范围(“特殊情况”由基金会负责解释。)

  四、 资助范围

  (一) 病种:

  1. 先天性体表缺陷:小耳畸形、唇腭裂(包括一、二期修复)、多趾(指)症、小眼症、尿道下裂、巨痣症、血管瘤等。

  2. 因公伤害、交通事故等,或公安部、当地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所造成的肢体、头面部伤害或残疾

  3. “特殊情况”可扩大救助范围(“特殊情况”由基金会负责解释。)

  (二) 贫困程度与医疗费用资助比例:

  1. 低保家庭资助标准:80%(仅限手术费)

  2. 贫困家庭资助标准:30%(仅限手术费)

  3. 福利院病人资助标准:100%(含所有医疗费用)

  (三) 医疗费用资助范围:

  1.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在住院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均可获得补助:药费、病房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2. 基金会在对患者进行综合评审时,如发现有特别贫困情况,基金会可以考虑资助全部或部分病房费、床位费。

  3. 对同一患者同一疾病只需提出一次申请即可。 同一患者如有不同疾病,必须分别申请救助。

  五、 申请流程

  (一) 申请:如实填写《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会求助申请表》

  (二) 审核:基金会对患者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三) 安排手术治疗:由定点医院通知入院治疗时间

  (四) 入院/出院:由医院按照其管理规定安排入院治疗。

  六、 申报须知

  (一) 申请人需通过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求助申请表》,在完全理解《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会求助申请表》内容的前提下,填写表格:

  1. 无行为能力者或患儿,需由法定监护人填写《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求助申请表》;

  2. 患者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出生证明)复印件;

  3. 无行为能力者或患儿,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文件;

  4. 患者或患者法定监护人在完全理解《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会求助申请表》的内容后,需到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与手术相关的初步检查,并出具体检报告;

  (二) 申请人需提交当地村委、乡(镇)政府或街道居委会盖章的贫困证明;城镇户口患者属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低收入证明复印件。

  (三) 患者的所有申报资料由患者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 申请资料报送基金会办公室, 基金会会在14个工作日之内根据医疗评估结果,以及和患者家庭访谈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决定是否资助。

  (五) 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基金会将撤销资助并要求患方返还已发生的资助费用。

  (六) 申请资料的递交受理,并不代表患者肯定获得基金会的资助。

  七、 审批程序

  (一) 初审:基金会对患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基金会的资助条件。

  (二) 审批:基金会会同定点医院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术前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形成基本的医治方案,根据资助原则对患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金额。

  (三) 公示: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八、 入院治疗符合基金会资助条件的患者,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本人或者家属,告知入院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患者及家属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九、 特别约定因基金会为患者提供的是慈善手术,定点医院为患者提供治疗的时间段截止至患者的病情相对稳定或患者符合出院指征,且该时间段由定点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凡核定救助的患者,其手术方案的确认及手术风险和后果由者或患儿监护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医疗事故,患者或患儿监护人自行和医院协商解决;对于救助过程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不实行为,基金会有权立即终止救助,并有权向相关责任方追索基金会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 最终解释权

  以上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属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会。